关于举办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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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 


各院系级党组织、各分党校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《北京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》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于2021年4月中下旬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。为做好本次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培训目的

学校党校组织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,是组织发展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。通过系统培训,增强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领会和掌握,提高对党的性质、宗旨、百年历史、奋斗目标和现阶段任务的认识,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;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标准和肩负的历史使命,坚定理想信念,端正入党动机,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,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已列入本单位2021年度发展党员计划、拟于2021年上半年发展的党员发展对象,所有培训学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:

1.已被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(以党支部讨论通过并填写“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”的时间为准)满一年以上,并已履行组织手续被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
2.已完成并通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者。

三、培训时间

2021年4月14日-28日。

四、培训内容

1.党的基础知识及基本理论。

2.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章等。

3.党内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。

同时,讲课内容要结合中央最新精神、学校重点工作任务等,对党员发展对象提出明确要求。

具体安排见附件1。

五、培训要求

1.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,适时调整集中培训授课方式。

2.全体培训学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,严格按照要求学习相关培训内容,认真做好学习笔记。

3.严格遵守培训纪律,保证按时出勤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。

4.培训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、平时成绩综合评定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%,平时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%。笔试成绩低于70分,综合成绩视为不合格。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,方可进行发展。

5.各单位认真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班各项学习任务,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习和考勤,保证培训质量。

6.请各单位于4月9日(周五)前并将学员名单电子版发党校邮箱dangxiao@bigc.edu.cn。

附件1: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学习安排表

附件2:2021年第1批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备案名册-XXXX学院。

党校

2021年3月30日